因工致殘醫療期內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醫療期內醫療終結如何處理?企業職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1. 被鑒定為1級至4級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2.被鑒定為5級至10級的(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如何確定醫療期?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3)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北京團建策劃公司
勞動合同期限內醫療期滿如何處理?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1)被鑒定為1至4級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2)被鑒定為5至10級的(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贾夭『徒^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